到化妆品店购物,不小心将玻璃柜台上的透明玻璃花瓶碰倒摔碎,结果被老板以从香港购买为名义“赔偿”了600元。昨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张女士终于拿回了被讹的600元钱。
昨日,家住东西湖吴南社区的张莉娟向记者诉称,元月7日下午,她到吴家山田园大街纤纤酷化妆品店准备买一套化妆品。当时只顾着仔细看玻璃柜台里的商品并随手拿出一瓶产品看说明,突然“呯”的一声,柜台上的一个透明玻璃空花瓶被碰到地上摔碎了,吓得她出了一身冷汗。
店老板称,瓶子是从香港带回来的,如果张女士不交600元就不准走人。迫于无奈,她只好交了600元钱后,气愤地离开了。
工商部门认为:化状品店并不销售玻璃瓶,店主既不能证明其多少钱买的,也没有明码标价,更没有向顾客标注警示语,造成花瓶打碎应由商家承担责任,让消费者埋单有悖情理,甚至有欺诈之嫌。经调解,黄经理当场退还了张女士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