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的法律法规急需完善
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要求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公众对此是否了解?
将近半数(48%)的公众听说过这个标准,但对其具体内容并不十分清楚,26%的公众知道这一标准,并有22%的公众表示会依据这个标准监督身边的过度包装。但是,大多数(57%)公众表示,这些标准不好量化,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包装的成本价格如何核算,消费者无从得知,这就需要企业提供相关数据,实际操作起来会有困难。此外,该标准中对包装的材质和结构也没有做出硬性规定。
解决过度包装的最关键之处在哪里?29%的公众认为,解决过度包装的关键在于完善立法。26%的公众认为,应该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19%的公众认为应该奖励绿色包装,处罚过度包装。14%的公众认为可以依靠企业自律。10%的公众认为应该扩大生产者责任。还有2%的公众认为可以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
大多数(82%)公众认为,商家有义务开展有偿回收包装;84%的公众认为应该向生产者征收包装税或者废品回收费;62%以上的公众支持将精品包装和商品分开销售,31%的公众认为应该视行业而定;50%的公众认为,应该由政府、消费者和生产者共同分担责任。针对不同的调查问题,公众的观点比较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