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在我国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被定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保护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远见,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在印刷史上有“活化石”之称的雕版印刷作为最早在中国出现的印刷形式,大约2000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了。现存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868年的《金刚经》(存于大英博物馆)。扬州是中国雕版印刷术的发源地,是中国国内唯一保存全套古老雕版印刷工艺的城市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2006年5月20日,雕版印刷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7年6月5日,经国家文化部确定,江苏省扬州市的陈义时为该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2009年9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作出决议,由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南京金陵刻经处、四川德格印经院代表中国申报的雕版印刷技艺正式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至此,我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已达到26项:昆曲、中国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安徽宣纸、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格萨尔》史诗、浙江龙泉青瓷、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疆《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篆刻、剪纸、雕版印刷、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
雕版印刷作为一种具有突出价值且民族特征鲜明、传统技艺高度集中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国造纸术、制墨术、雕刻术、摹拓术等几种优秀的传统工艺,最终形成了这种独特文化工艺;为后来的活字印刷术开了技术上的先河,是世界现代印刷术的最古老的技术源头,对人类文明发展有着突出贡献;为文化传播和文明交流提供了最便捷的条件。
正是这些文化遗产以独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国各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以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激扬向上的活力维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绵延不断。这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所在,是民族精神的根源,是我国在世界上引以为荣的宝贵财富。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我们更应当视其为无上至宝,保护它、发扬它,当我们的子孙后代问及这些文化知识时不会因没有视力而感到无奈和遗憾!